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乡村振兴数字产业链促进农户增收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以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对乡村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发展的政策引导。会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创作传播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文化产品,规划开发线下沉浸式体验项目,带动乡村文化传播、展示和消费。充分运用动漫、游戏、数字艺术、知识服务、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视频等产业形态,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独具当地特色的主题形象,带动地域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农产品品牌形象塑造。推广社交电商、直播卖货等销售模式,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意见》明确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文旅融合等8个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汇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和金融支持、统筹规划发展和资源保护利用等4方面政策举措,加强政策集成,营造有利环境,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投资兴业,促进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强调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应“能够在宣传营销、预订交易、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发展智慧乡村旅游,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应具备“智慧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较高,行政村宽带网络、4G信号实现全覆盖,能够有效运用互联网提供信息资讯、宣传推广、预订交易等服务”等条件。
二、支持乡村文创IP开发。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举办长三角乡村文旅创客大会,联合共青团中央主办“创青春”中国青年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大赛,培育壮大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为乡村振兴贡献青春力量。支持内蒙古阿尔山和广西巴马等定点帮扶地区开发文旅IP项目,发挥地区独特资源优势,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动漫形象和数字文化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创意下乡”试点工作,深入挖掘乡村手工艺、民居、餐饮、服饰、节庆等特色资源,融入创意、艺术和现代化运用,形成一批具有乡村特色的创意产品与活动,促进乡村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指导支持新疆阿勒泰将冰雪旅游动漫形象“雪怪阿乐”与当地旅游特色结合,助力冰雪旅游,获得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四届动漫奖最佳动漫形象奖。
三、加强乡村旅游线上宣传推广。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有关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推出《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300条全国乡村旅游学习体验线路》《体验脱贫成就·助力乡村振兴 全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案例》《寻找乡村印迹、学习党史故事——乡村中的党史故事》等系列宣传素材,利用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着重加强线上宣传,引导各地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线上平台,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推广。
四、加强乡村旅游人才数字技术培训。举办滇桂黔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创客研修班,培育、挖掘滇桂黔本土文化和旅游双创人才,支持发展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训班等培训项目中,专门设置电子商务类课程,邀请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专题教学数字文旅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着力增强乡村旅游从业者电子商务技能,推动乡村人才不断提升能力、改进方式、拓展市场。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推进乡村文创产品开发及应用,发展品牌授权,延长产业链。提升乡村旅游智慧化水平,鼓励各地建设乡村旅游智慧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引领乡村旅游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8月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010-5988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