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鲁文旅院【2024】5号
关于我院开展青少年文化艺术水平等级评定的通知
各培训基地:
为充分发挥文化艺术美育功能与讴歌时代成就的作用,激发青少年的文化创新意识和能力,提高青少年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检验培训成果,提高培训水准,提升家长满意度。我院拟在共建基地内部开展“青少年文化艺术水平等级评定”(以下简称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目的
1、定期检查检验培训基地培训成果,提高培训水平;
2、督促学员学习、练习,保证培训效果;
3、及时反馈培训成果,提升家长满意度。
二、评定专业及标准
评定专业以共建基地的培训专业;相应的评定评审标准按照我院下发的当年度的评定标准执行。
三、评定时间
每个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中下旬,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组织。
四、评定报名
报名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后填写的评定专业和级别不能更改。
五、证书说明
1、评定合格的,由我院颁发《山东省青少年文化艺术水平等级证书》,证书是持证者参加我院共建基地培训并按照相应的评定标准考核合格的证明,可作为其相应专业水平评价的重要参考。
2、证书可登录我院官网(www.a-gov.cn)查询真伪。
六、评定费用
评定费用按照当年度我院下发的费用标准和管理方案执行。
山东省当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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