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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团体联合工会委员会 |
| 发布时间:2026/1/9 浏览次数:151140 |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团体联合工会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之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依法成立,依照规定程序审核确认该工会具备法人条件,依法登记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工会名称: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团体联合工会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370102MCC035890B
一、宗旨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团体联合工会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坚持以服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为中心,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基本职责,团结和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同促进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二、核心职能
1.权益维护与服务保障。关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需求,维护其在劳动报酬、工作条件、职业发展等方面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职工合法利益。
2.职工成长与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基础基层专业培训、课题研究、学术讲座、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助力职工增强科研能力。
3.提供法律咨询、生活帮扶、文体健康等服务。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4.民主参与与政策建言。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构建健康有序的学术生态环境。
5.承接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三、特色活动
1.学术能力建设。定期举办学术论坛、专题培训班和理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开展讲座与对话,促进学术资源共享与合作。
2.文体与福利活动。组织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集体活动,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营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
3.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团体单位维权帮扶、职工困难帮扶、职工维权帮扶、慰问关怀等暖心行动。
4.法治宣传与维权。开展普法教育,提升职工法律素养。
5.其它活动。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团体联合工会委员会致力于打造服务型、专业型工会组织,努力成为基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职工之家”。
四、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团体联合工会委员会经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机构:
工会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届委员任期截止:203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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